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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9-08 11:36:49 发布人:本站
案例问题
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,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中国计量认证CMA(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)认可徽章。
有意见认为“没有CMA认可徽章的检测报告是不是假报告”,对此有不同的意见:
意见1:没有CMA认可徽章的检测报告就是假报告,没有法律效力。
意见2:没有CMA认可徽章的检测报告不一定就是假报告, 只是不具有“向社会证明”的法律效力。
哪一种意见更合理?
案例分析
笔者个人认为观点2更合理,理由如下:
0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,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,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(实验室)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,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。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,用于贸易出证、产品质量评价、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,具有法律效力。
02
反过来说,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/检测实验室,其发布的检定/检测报告,没有法律效力,不能作法律仲裁,产品/工程验收的依据,只作为内部数据使用。例如企业研发了一种无人驾驶汽车,委托第三方按企业的标准进行测试,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出具不带CMA认可徽章的报告,企业不能对外宣传依据XXX检测报告该汽车符合了YYY企业标准的要求。
03
国认实〔2018〕12号《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》第三条的规定,可以认为没有CMA资质认定徽章报告“作为科研、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”,对委托人而言,报告是“真的”,对于公众而言不能直接说无CMA徽章的报告是“假的”,换个表述“不能向公众证明是真的”。
法律-法规-技术协调标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
……
第二十二条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,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、测试的能力并可靠性考核合格。也是就说,在中国,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,必须通过计量认证(CMA),这是国家强制性的。
国认实〔2018〕12号《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》
(三)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
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(CMA)的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,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。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,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,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时,相关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(CMA)标志,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“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,仅作为科研、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”或类似表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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